覃某阳因生意亏损急需资金,便虚构其在重庆永川监狱有重要关系,谎称交钱就可以办理保外就医。覃某阳曾多次向服刑人员亲属夸下海口“给我8万元疏通关系,我就可以帮你办保外就医,把你亲人捞出监狱”。重庆市大足区人民法院10日透露,该院以诈骗罪判处覃某阳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2万元,责令退赔被害人经济损失16万元。
覃某阳与余某明均是同乡。2010年6、7月时,二人在交往过程中谈到覃某阳在永川监狱有关系,可为服刑人员办理保外就医的事情。
余某明想为其姐夫陈某办理保外就医。覃某阳就告诉余某明要拿8万元来疏通关系。为了让余某明等人放心,覃某阳承诺办不成保外就医就退还8万元钱。
为了证明其正在办理陈某保外就医的事,覃某阳于2010年11月27日伪造了永川监狱的协议书让陈某的妻子签字。
2010年下半年,覃某阳知道与陈某一起被追究刑事责任的人还有唐某,就想用相同的方法诈骗唐某亲属的钱。
覃某阳对余某明说,如果只为陈某办保外就医,害怕唐某知道了会闹事,便让余某明去做唐某亲属的工作,让唐某也交钱办保外就医。
2010年11月,唐某的妻子廖某惠同意后将8万元现金交给覃某阳,覃某阳同样伪造了一份永川监狱的协议书交给廖某惠签字并将此协议书收回。
法院审理认为,覃某阳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他人财物16万元,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鉴于覃某阳有如实供述犯罪事实、认罪的量刑情节,法院遂对其从轻处罚并作出上述判决。
法官提醒:保外就医属于监外执行的一种形式,是指被判处刑罚的罪犯因患有严重疾病,经有关机关批准取保在监外医治,其申请条件、审批程序以及监督等有严密细致的规定。任何个人、机关单位未经法定程序,均不能办理保外就医。服刑人员亲属要提高防范意识,切莫相信所谓的“托熟人、找关系、走捷径”,防止此类案件再次发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