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结识男友,热恋中拍裸照后多次遭勒索。昨日从硚口区检察院获悉,钱某因犯敲诈勒索罪被判刑3年11个月。
2008年初,女子王某在一相亲网站上认识钱某,对方自称是某名牌大学研究生,在一知名集团公司当总裁助理。两人很快坠入爱河。当年3月的一天晚上,钱某开车送王某回家,到汉口某体育场时,钱某提出要给王某拍几张裸照。热恋中的王某没多想就脱光衣服,用手捂脸,让钱某拍了两张全裸照。
4月初,王某接到钱某电话,称其次日办土地出让手续,要借两万元。王某拒绝,钱某以裸照威胁,顺利拿到两万元。同年夏天,钱某又以做生意差1万元周转为由,向王 某借款。“如果不拿钱,就把你的裸照放到网上。”王某四处筹钱,再次满足钱某要求。此后,钱某多次以裸照威胁索要钱财,并让王某在武广刷5000元现金卡。
今年3月,王某报警。警方在钱某落网后查明,其实际年龄40岁,和前妻离婚后再婚,有个8岁女儿。
今年8月,王某突然接到一杨姓女子电话,称其是钱某朋友,愿拿1.6万元补偿王某,条件是王某向检察院申请不追究钱某刑事责任,自己与钱某是借贷关系,钱已还清。在杨某的威胁下,王某应允。
办案检察官秦川军心存疑虑,借机查看王某手机,发现杨某教唆其虚构事实的短信,当即将杨某“请”进公安机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