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青年报 记者 杨文杰 5月8日上午,为期两年的《锦绣未央》侵权案首案于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宣判。法院经审理认定《锦绣未央》在116处语句、两处情节与《身历六帝宠不衰》一书构成实质性相似,故判决作者周静停止对小说《锦绣未央》的复制、发行及网络传播;赔偿原告经济损失12万元及维权开支1.65万元;当当公司立即停止对小说《锦绣未央》的销售。 据悉,《锦绣未央》系列案件于2017年1月4日在朝阳法院立案,持续两年多的时间,本次宣判的案件为《锦绣未央》侵权案首案,另外还有11起案件等待法院后续宣判。 尽管这一案件以侵权者的失败而告终,但是其背后却是一条艰辛的维权之路,维权者依然在等“天堑变通途”的那一天。 讨说法 编剧圈筹钱助维权 不容忽视的是,同样是近年因大IP盛行而备受瞩目的“抄袭案”,琼瑶诉于正一案,原告的名气足以使其“振臂一呼,应者云集”,而《锦绣未央》侵权案则是典型的自下而上。据“编剧帮”透露,案件背后有12位作家、62位编剧、16位律师、近百名志愿者在发声和奔走。网友志愿者自行发起维权后,编剧汪海林、余飞不仅帮助寻求法律援助,还带领更多编剧先后三次筹集21万余元用于诉讼。 5月8日,编剧余飞整理公布了此案三次众筹、共60人参与的名单和具体账目,其中包括束焕、汪海林、宋方金、闫刚、高璇、任宝茹等数十位当今活跃在影视行业的一线编剧。这些行为显示出编剧行业的职业良知和对保护原创的坚决支持。 宣判之后,编剧们纷纷发声支持。编剧宋方金说,“我们在手边放着三千汉字,我们在心里守护着语言家园。永远并肩,绝不放弃。”同时他相信该判决将产生一系列积极影响,“资本和影视公司以后估计不敢顶风作案了,在网络小说中,还有一些抄袭作品正在影视化的路上,希望他们悬崖勒马。”著名编剧、制作人梁振华也表示,影视制作机构应关注被改编作品的原创性,“在一个作品存在版权纠纷的时候,影视制作机构应该更慎重地去考虑改编,以免卷入到版权纠纷当中。” 与此同时,部分编剧也公开表示,判决赔偿金额过低、处罚太轻,难以得到期待的震慑作用。编剧孟婕就明确表态:“抄袭成本是很低的,我觉得赔偿金额太低。”编剧王力扶称:“偷来的东西,在众所周知的情况下,仍然卖高价。这次判决对行业有什么影响,要看处罚力度,不疼不流血,偷东西的人仍然前赴后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