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见,1号文是对“报送系统”、“登记平台”等信披渠道的规范。此外,1号文的内容表述还覆盖到:行政核查将覆盖到信息披露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不及时的问题,并提出对于不愿意进行实时数据接入、不进行全面信息披露或者不实披露的机构,整治办将按照不配合专项整治工作逐步予以清退。 麻袋研究院分析认为,现阶段P2P网贷平台信息披露的完整性、及时性不断好转,未来监管针对信披的重点工作,或将落脚于以下两点: 一是信披内容的真实性及准确性,借助实时数据接入系统的科技力量,为日常监管工作提供指导; 二是信披指标口径的细化工作,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已成立统计分析专业委员会,不断提升统计监测的覆盖面和深度。 “2019年,网贷行业的发展由175号文、1号文定调。未来能够在严苛的监管之下留存下来的平台,必定是不畏艰险、严于律己的平台。”在苏筱芮看来,雷潮过后的网贷行业将焕发新生,在合规前行的道路上行稳致远。 据悉,按照人民银行等十部委发布的《关于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和原银监会制定颁布的《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及《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信息披露指引》有关要求,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以下简称协会)制定发布了《互联网金融 信息披露 个体网络借贷》标准,并于2017年6月建立了集中式、防篡改的全国互联网金融登记披露服务平台(以下简称登记披露平台)。登记披露平台上线以来,通过强化自律管理和宣传教育,促进各接入机构增强合规披露意识,提高定期披露信息的及时性、完整性和规范性,并接受社会的监督。 从最新情况看,协会官网对外通告了2018年12月网络借贷类(P2P)会员机构在登记披露平台上披露信息的情况。 信披明细包含5个应披露项:从业机构信息、平台运营信息、2017年财报信息、律师事务所法律意见书和会计师事务所专项审计报告;1个可披露项:平台运营信息;另对重大事项披露次数进行了统计。 在对接互联网金融协会信披系统的122家P2P会员机构中,信披最齐全(即5个应披露项、1个可披露项均完成)的平台有38家。此外,已经爆出问题的平台同样在列,统计信息中并未对其做出标识或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