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经纬客户端1月10日电(王永乐) 防止以企业名义投机炒房又添一城。昨日(1月9日)海口暂停向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及个体工商户出售商品住宅。这是继西安、上海、杭州等7城后,又一城市对企业购房说“不”。 为进一步稳定房地产市场,海口市政府下发《关于严格落实琼办[2018]29号文件精神进一步稳定房地产市场的通知》,暂停向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及个体工商户出售商品住宅(经批准的企业人才周转房除外)。 8城限制企业购房 中新经纬客户端梳理发现,为保障刚性购房需求,防止以企业名义投机炒房,自2018年6月以来,已有至少8城收紧企业购房。 除海口外,西安、上海等7城市已在2018年发布了限制企业购房规定。 2018年6月23日,西安市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商品住房交易秩序有关问题的通知》,《通知》明确,暂停企事业单位购买住房,防止以企业名义投机炒房。 2018年6月25日,长沙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通知》提出,暂停企业在限购区域内购买商品住房,已购买的商品住房须取得不动产权属证书满5年后方可转让。 2018年6月26日,杭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官方微信“杭州住保房管”公告称,杭州市住保房管部门宣布,暂停向企事业单位及其他机构销售住房(含商品住房和二手房)。 2018年7月2日,上海市住建委、市房管局出台《关于规范企业购买商品住房的暂行规定》,规定购买商品住房企业必须同时符合设立年限已满5年;在上海累计缴纳税款金额已达100万元;企业职工人数10名及以上,且按照规定在该企业缴纳社保和公积金满5年等条件。并且将企业购买的商品住房再次上市交易年限从“满3年”提高至“满5年”。 2018年7月31日,深圳政府在线网站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调控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暂停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法人单位在深圳购买商品住房,停止办理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法人单位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网签手续。 2018年8月3日,江阴市住建局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管理的通知》,通知要求,禁止企事业单位以单位名义或利用职工团购等方式炒卖商品住房。房地产开发企业发现此类情况应及时向主管部门汇报,隐瞒不报或为其提供便利的,暂停该房地产开发企业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权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