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记者从国家税务总局了解到,今年以来,税务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减税降负决策部署,不断优化税收营商环境,更好助力经济发展和民生改善。从今年5月1日起陆续实施的深化增值税改革三项措施5-10月合计减税2980亿元;个人所得税改革10月实施就减税316亿元。 在减税效应的作用下,今年税收收入增幅体现了明显的“前高后低”特点。前11个月,全国税务部门组织税收收入(扣除出口退税)比上年同期增长9.5%,其中,前4个月增长16.8%,5-11月增幅回落到4.7%,比前4个月低12.1个百分点。此外,1-11月,全国办理出口退税13505亿元,同比增长9.9%,明显高于同期出口增长水平。中国社科院财经战略研究院研究员张斌认为,一系列税收优惠政策深度发力,减税效果叠加倍增,有力促进了我国经济保持平稳增长。 增值税改革红利落在了企业心坎上 降低增值税税率、增值税留抵税额退税、统一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等等一些列措施,深化增值税改革突出以实体经济为着力点,为推进企业转型升级和加快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持。 降低增值税税率实现净减税1794亿元。据税务总局货物和劳务税司副司长林枫介绍,增值税税率调整共涉及增值税一般纳税人926万户。原适用17%、11%税率分别下调至16%、10%的行业,如制造业、交通运输业、建筑业等普遍实现减税。其中:制造业减税规模排在首位,5-10月,制造业累计减税户数246万户,实现净减税714.5亿元,占税率降低带来总减税金额的39.8%。 增值税留抵退税共计1148亿元。按照国务院的部署,今年对国家重点鼓励的装备制造等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中的企业实施留抵退税,累计退还1148亿元,其中,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享受留抵退税1061亿元,占92%。 统一小规模纳税人标准减税38亿元。今年5月1日起,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年销售额标准由50万元统一调整为500万元。截至10月底,共有超过30万户原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由此带来减税38亿元。税务总局税收科学研究所所长李万甫介绍,小微企业可以根据自身情况和市场需求选择成为小规模纳税人,按较低征收率计税;也可以选择成为一般纳税人,正常抵扣进项税额,体现了税收公平原则,有效降低了小微企业税收遵从成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