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对于乐视创始人贾跃亭来说是不平静的一年,从年初到现在,任何关于贾跃亭的新闻都能立刻送他上头条。
贾跃亭
今天(12月12日)的头条是贾跃亭被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也就是我们常说的“老赖”名单。最直观的影响就是乘坐飞机、高铁、买房买车等高消费行为均会受限,出入境也将受限。
当然,政知道作为一个时政类公众号,自然不能只关注商人。如果是公职人员成了“老赖”,会有哪些后果?
一个月前已经被下达限制消费令
咱们先看一下贾跃亭这回是遇到什么事儿了。
根据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贾跃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发布时间是2017年12月11日,执行法院是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贾跃亭涉及案件的立案时间是今年9月28日,案件中另一方是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贾跃亭为何被当成老赖了?上个截图给大家看看。
可以看出,和平安证券的这个案子,贾跃亭要付5亿元左右。法院公布的信息显示,他“全部未履行”。
今年3月以来,乐视旗下的两家公司因涉案先后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名单。分别是乐视控股(北京)有限公司和乐视移动智能信息技术(北京)有限公司。两家公司都曾是“全部未履行”且被认为是“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政知道注意到,在这次被北京市三中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之前,11月6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已经针对贾跃亭下达了限制消费令。
限制消费令涉及的案件是“9月4日立案执行的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申请执行你公证债权文书一案”。北京市一中院要求贾跃亭不得有高消费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如违反本令进行消费,经查证属实的,本院将依法予以罚款、拘留,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高消费受限只是一小部分
其实,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后,受到的限制非常多,高消费限制只是其中一小部分。对贾跃亭而言,从最初被限制高消费,到被列为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他受到的限制无疑更多了。
先看,一个月前,北京市一中院的限制消费令让贾跃亭远离了哪些生活。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的若干规定》,限制消费共包括九项。
可以说内容涉及到衣食住行方方面面。而且,对家人也有一定影响,例如限制“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这一项。
同时,被执行人为单位的,被采取限制消费措施后,被执行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实际控制人受到前面列举的高消费限制。
《规定》中还明确说,有关单位在收到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后,仍允许被执行人进行高消费及非生活或者经营必需的有关消费的,人民法院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的规定,追究其法律责任。
政知道查了民诉法,按照一百一十四条的规定,若有关单位存在上述行为,人民法院可以对其主要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予以罚款;对仍不履行协助义务的,可以予以拘留;并可以向监察机关或者有关机关提出予以纪律处分的司法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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