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里藏陷阱,抬高利率、手续费。深圳律师协会互联网金融专委会主任陈科军介绍,一些校园贷平台的借款门槛低,很难控制不良率。为了覆盖不良率,只有抬高利率、手续费。而部分大学生缺乏金融、法律常识,往往易被“零门槛”吸引而忽略合同里的陷阱。
利滚利、息滚息,“雪球”越滚越大。郑明曾接到一个案例,一名在校女大学生在线上线下金融平台四处借款,欠下13万多元,其中14笔借款来自互联网金融平台。一个借钱平台引导她去另一个平台借款还钱,拆东墙补西墙,陷入恶性循环,有的贷款月息高达20%。
多方联合引导正确消费观
今年5月,为整治“校园贷”乱象,中国银监会、教育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联合下发通知,要求未经银行业监管部门批准设立的机构禁止提供校园贷服务;现阶段一律暂停网贷机构开展校园贷业务;杜绝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以培训、求职、职业指导等名义,捆绑推荐信贷服务。
9月,教育部再次明确取缔校园贷款业务。一段时间以来,被叫停的校园贷平台趋于沉寂,但在手机APP等新型借款平台上,仍有大学生上当受骗背负巨额债务的案例发生。受访专家呼吁,整治校园贷乱象,要疏堵结合、综合施策。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杨东表示,面对大学生消费的客观需求,要正确引导。建议通过商业银行和政策性银行建立免息或低息的公益性贷款服务平台,培养大学生形成正确消费观,同时也为企业培育优质的未来客户,实现经济利益与社会利益的统一。此外,须防范社会奢靡之风蔓延侵袭校园,这需要家庭、学校以及社会共同教育引导。
同时,部分受访学生反映,尽管学校三令五申,同学们也“谈贷色变”,但还是容易陷入校园贷演变出来的各种新套路中。对此,郑明认为,加强大学生法制教育迫在眉睫。建议把法律教育和学生管理结合起来,讲授贴近生活的法律知识,让学生学会辨别生活中的法律风险,通过法律渠道维权。
刊于《瞭望》2017年48期,原题《广东:大学生“超前消费”调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