诚信经营是所有企业的共同要求,不管是外企还是内资企业。近日,针对外资企业首期零出资、后期出资未全部按期到位,因用地保障、知识产权作价评估未落实等客观原因,导致出资期限已到期或即将到期而未出资等情况,浙江绍兴上虞市工商局于通过“双轨制”行政约谈的方式,倒逼外企投资诚信,承诺出资尽快到位。
据悉,今年以来,该局共约谈外企14家,催交金额达903万美元;通过约谈,正在办理注销1家,5家外 企承诺将办理注销或减资手续。
据上虞市工商局相关工作人员表示,“双轨制”约谈,突出了服务与监管二项职能。
首先,用法律强化外企诚信。据了解,在约谈中,该局向外企宣传《公司法》、《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外资企业法》、《公司注册资本登记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讲清按期出资到位是企业的法定职责和义务,逾期未出资或不足额出资将负相应的法律后果,并将对企业信用带来负面影响,强化了外企按期足额出资的诚信意识。
同时,用承诺倒逼外企诚信。对逾期未出资或未足额出资的外企,要求作出未能按期出资的书面原因说明,对确实没有能力继续出资的,按要求办理好注销或变更出资手续;对有能力出资,因特殊原因未能按期出资的,要求提出书面申请,并作出到位时间承诺,报相关部门批准后进行延期出资处理;以承诺的方式倒逼外企尽快足额出资,既维护了法律法规的严肃性,又为引进外资尽快到位营造了良好环境。
最后,用服务保障外企诚信。对办理减资变更手续的,按程序进行;对办理增资变更手续的,开辟绿色通道,做好上下沟通;对符合政策、手续齐全办理延期出资的,尽快协调相关部门落实用地等要素办理,手续不全待指导完善后再与办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