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保人、企业、医保“三赢” 药品谈判明显扩大了保障范围,提高了保障水平,减轻了群众药费负担,且考虑了医保基金承受能力,绝大多数企业表示非常认可 本次纳入药品目录的17种药品,包括12个实体肿瘤药和5个血液肿瘤药,均为临床必需、疗效确切、参保人员需求迫切的肿瘤治疗药品,涉及非小细胞肺癌、肾癌、结直肠癌、黑色素瘤、淋巴瘤等多个肿瘤病种。其中,奥希替尼片、伊沙佐米胶囊、阿法替尼片、培唑帕尼片、瑞戈非尼片、塞瑞替尼胶囊、维莫非尼片、安罗替尼胶囊、伊布替尼胶囊、注射用阿扎胞苷等10种谈判成功的药品,均为2017年之后上市的品种。 福建省肿瘤医院胸部放疗科主任李建成认为,17种国家谈判抗癌药品纳入医保报销目录,有利于严格用药规范。“对于药品使用,医保报销有严格规定。例如有些药物,必须有靶向突变等相关证明才能使用,这就控制了试验性用药。”此次纳入医保报销目录的17种药物中,有10种是2017年以来上市的创新药。“一方面让患者能够享受最新的医疗成果,一方面也是在鼓励创新。”他说。 “这些专利创新药品疗效确切,经过谈判纳入医保,大大提高了药物的可及性,改善了患者生存质量,延长了生存期。”国家癌症中心副主任、中国医学科学院肿瘤医院副院长石远凯说,以治疗癌症的奥西替尼(商品名为泰瑞莎)为例,在它没有上市前,大量已出现耐药性并伴有EGFRT790M基因突变的晚期肺腺癌患者只能用传统化疗手段来治疗,毒副反应大,效果也不好。2017年3月泰瑞莎在中国上市后,患者用后治疗效果有明显改善,大大减轻了治疗对身体的损伤,疾病控制期明显延长。但是费用很高,每天需要1700多元,进入医保后,每天费用降至500多元,再经过医保报销,患者自负费用大大降低。 石远凯提供了一组数据:我国每年癌症新发病例约380万,其中肺癌病例最多,每年新发70多万例,死亡60多万例。肺癌病例中又以非小细胞肺癌病例最多,占80%—85%。在17个谈判进入医保的抗癌药物中,有5种治疗非小细胞肺癌药物,甚至有5月份刚刚批准上市的创新药塞瑞替尼。这些药品经过谈判大幅降价并进入医保,对患者来说是大好事。此外,17种抗癌药覆盖的肿瘤病种较多,惠及大量患者,覆盖面较广。 “如今,创新药物越来越多,临床疗效也越来越好。17种谈判药物均有非常明确的临床试验结果,临床价值很高。应该说,好政策给患者带来了福利,也给国内药物研发带来了新的机会。”石远凯说。 专家认为,谈判成功率和降幅符合预期。明显扩大了保障范围,提高了保障水平,减轻了群众药费负担,且考虑了医保基金承受能力,绝大多数企业表示非常认可,实现了参保人、企业、医保“三赢”的目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