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2月12日讯,2月10日上午,广州市荔湾区法院公开宣判原萝岗“村霸”刘永添等54名被告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等罪一案。法院判决被告人刘永添有期徒刑二十年,剥夺政治权利四年,并处没收财产5020万元,另一名主犯陈镜登被判有期徒刑二十年,剥夺政治权利三年,并处没收财产3000万元,罚金98万元。
新华社发 翟桂溪 作
此前,该案在2017年8月5日开庭,其中被告人多达54人、辩护律师74人,刷新广州市两级法院审理的“涉黑”案件纪录,引起广泛关注。
宣判后,除两名被告人表示不上诉外,刘永添等其余52名被告人表示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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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2月6日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打响后,公安机关向各类黑恶霸痞犯罪掀起凌厉攻势。《法制日报》记者今天从河北省衡水市公安局获悉,该市景县警方近日破获两起“村霸”案件。
记者注意到,两起案件中,涉案“村霸”均为当地村干部。担任景县青兰乡前塘坡村村委会主任的郑某对有不满情绪的村民,轻则大骂一顿,重则拳脚相加,对向上级反映问题的村民恶意报复,致使村民怨声载道却忍气吞声;担任景县高新区明屯村党支部副书记的王某带领全家亲属为非作歹,甚至在村中扬言“谁敢动就弄死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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