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日来,各地省级法院院长、检察院检察长密集调整。与2013年、2016年相比,此次多地法检“换帅”规模更大。
《法制日报》记者梳理发现,截至2月4日,28个省级行政区39名“一把手”履新各省级法院、检察院,多为跨地、跨系统交流提任,他们中近9成为科班出身,有法学专业背景,年龄集中在53岁至56岁之间。
为政之要,莫先于用人。两位专家今天接受记者采访时分析认为,跨省跨系统交流提任,更加突出法学专业背景、更加注重基层经验等特点反映出,近年来中央在政法系统用人更为专业化的趋势。
33人跨省跨单位交流提任
记者注意到,39名履新“两长”中,33人为跨省交流,占8成以上,远高于2016年调整时近5成的比例。
出任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的时侠联,此前在安徽“深耕”;此次南下出任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一把手”的陈凤超,过去在东北吉林任职;履新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的董开军,此前10年均在青海任职。
中国人事科学研究院研究员吴江告诉记者,省部级干部全国范围内跨地域交流久已有之,本次大范围异地调整,是为了更好地适应司法体制改革的形势和需要,有利于干部摆脱地方干扰,防治贪污腐败,杜绝冤假错案的发生。
国家行政学院教授竹立家分析说,领导干部异地任职,可以有效防止“搞山头”、任人唯亲、滥用权力等现象。
据统计,在18位履新的检察长中,有6位来自其他省份的省级检察院;在21位履新的法院院长中,有8位来自其他省份的高级法院。
其他“新帅”多为法检之间交流,例如,此次调任的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李琪林、福建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霍敏、甘肃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朱玉,此前多年在法院系统工作;此次调任的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张海波、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陈凤超、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李智,此前在检察系统工作。
还有一些“新帅”有在其他政法机关、纪检部门工作的经历。山西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杨景海、青海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陈明国、河北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丁顺生等,曾在公安、司法、纪委等单位长期工作。
吴江解读道,政法干部之所以多为体系内流动,是因为法院、检察院对知识、经验、能力有较高专业性要求,专业领域跨度不能太大。政法机关与纪检监察机关职能或多或少有所关联,干部在这些单位之间交流,更易于工作的理解和协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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